【武統台灣省 三大預備】

【打「城市戰」是「極端愚蠢」的打法!】
【武統台灣省 三大預備】
第一:如果想武統台灣省前,必須以立法的方式嚴厲清除共產黨內、軍隊內、政府內、媒體內、教育內所有美國內奸漢奸,然後才能作出正確的決定和戰略。否則,美國內奸會不斷作出極端錯誤的戰略建議例如「城市戰」,這樣就帶給國家萬劫不復的災難!

第二:美國併命在香港搞「2014年佔中之亂」、「2019年超級暴亂大龍鳳」及失敗的「攬炒香港十步曲」,都是想誘騙解放軍鎮壓香港,然後美國帶領西方國家制裁中國,重創中國經濟,像現今的俄羅斯被西方國家制裁一樣;所以,必須與西方國家建立結盟共識,使美國不能拉攏西方國家制裁中國,即使是武統台灣省。

第三:為了將美國的制裁傷害減到最少,必須做盡一切準備,預期與美國完全切割;所以,將所有在美國上市的國內公司全部撤回國內或香港上市;沽清所有美國債券、物業、一切可以被制裁沒收的東西,撤回國內;

【三大戰略】
有核武,根本就不應該打常規戰;有了導彈根本就不應該打城市戰,因為城市內大廈林立,每楝大廈埋藏幾個敵人,打十年二十年都未必殲滅完!

1. 如果不用核武,最好的策略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如果台灣省軍隊肯政變投降,帶領的將軍每名獎賞1,000至5,000萬元,每名軍人獎金100萬元;

2. 其次是「導彈戰」:如果不肯投降,就是將敵人所有軍事基地、軍事設施、軍工企業、通訊設施、變電站全部發射導彈摧毀;如果再不肯投降,接著是將其總統府、黨總部、黨物業、政府大樓、一切與執政黨有關的建築物全部發射導彈摧毀;如果再不肯投降,每天發射一千個導彈將其城市摧毀移平,直到投降!

3. 「無人機戰」:如果加上20至50萬架「無人戰機」,不斷在台灣省各地來回攻擊,台灣省人肯定絕望投降,因為沒有解放軍登島肉搏戰,就已經被打殘,絕望投降!

衹有美國最想打城市戰,因為可以打很久,拖死敵人,尤其戰場不是在美國,打越耐就越好,將整座台北市甚至整個台灣省摧毀又與美國何干?因此,打「城市戰」同樣會將整個台北市打到稀巴爛,但會有極大量解放軍死傷;打「導彈戰」同樣將台北市打到頹垣敗瓦,但沒有任何解放軍死傷,你會選擇那一種打法?

打越耐,美國越可以賣多些武器給台灣省,每年一千億美元!打十年台灣省就欠美國一萬億美元!台灣省人就家破人亡,美國軍工企業就生意滔滔不絕,發大財!

打越耐,美國就可以在中國國內媒體和網絡上挑起反戰情緒,煽動反戰示威、暴動、縱火、搶劫等等造成嚴重社會破壞。即是說除了解放軍會有嚴重傷亡外,美國內奸漢奸不斷在國內煽風點火、挑撥離間,一定會對國內造成嚴重的社會動盪,甚至美國內奸漢奸會在軍隊內挑起軍事政變,如果政變成功,美國可以在中國建立傀儡政權,操控中國,無止境掠奪中國的財富和資源。這就是現時美國在俄羅斯進行中的計劃。 (5/5/2022)




【「讀心術」解讀魏鳳和對話,他被美國收買了!】

2019年6月2日,魏鳳和在出席新加坡香格里拉對話時表示,「198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對抗議者的武力鎮壓是正確的決定。」首先,這句說話已經是「不正確」!6月4日示威者及抗議者是和平散去,晚上出現坦克車是美國內奸照美國的吩咐出動坦克車,根本沒人可鎮壓。其它的所謂「六四鎮壓新聞」全部是美國西方媒體及國內、台灣、香港漢奸製造出來的抹黑的假新聞。從讀心術的解釋:魏鳳和當時已經被美國收買了,所以無端端提出六四事件並承認鎮壓,根本是照美國的意思在抹黑自己的國家!

魏同時表示,「如果有人膽敢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中華人民共和國軍隊必將不惜一戰,必將不惜一切代價,絕不承諾放棄武力。」武統台灣可以理解,但不惜一切代價?是不是很儍?不理台灣省人的死活?不理解放軍的傷亡?不理中國被西方國家制裁?這句話完全是從美國角度去講,因為美國最想中國不惜一切代價去攻打台灣!

從讀心術的理解分析:魏鳳和已經是美國內奸漢奸!

今年6月,美國防長又邀請魏鳳和出席新加坡香格里拉對話,還要單獨會面,相信是想藉此機會催促魏鳳和盡快按照美國的計劃「城市戰」去攻擊台灣,好讓解放軍身陷泥沼長期作戰8至10年,死傷無數!時機到再發動軍事政變,建立中國傀儡政權,洗劫掠奪中國的財富和資源! (14/5/2022)



中國副總理:孫春蘭、韓正、劉鶴是美國內奸

【孫春蘭、韓正、劉鶴、夏寶龍、張曉明 都是漢奸 -> 美國內奸】

【美國的滲透已經達到無孔不入!】

其實,真的好恐怖,中國有四名副總理,其中有3個一早成為美國操控的漢奸內奸,不斷進行破壞、包庇破壞者、利益輸送給美國,怪不得每次中國遭到破壞、攻擊都找不到原因和破壞者!還將破壞者當作英雄,頒獎給他們!如何防控怎估到3隻畜生副總理原來是美國內奸漢奸!好可怕、好恐怖!

【美國的滲透已經達到無孔不入!】
俄烏戰爭可以百分百確定:連俄羅斯的情報局、反情報局、國安部、國防部都被美國高度滲透,弄到烏克蘭戰略失利,損失慘重!

香港政府的官員絕大部分是英國留下的孽畜,可以不被美國操控嗎?實際上連港澳辦、中聯辦、國安公署的「鄭雁雄」、中央政府的孫春蘭、韓正、劉鶴、夏寶龍、張曉明、地方政府內也有大量人被美國收買為漢奸,為美國辦事!為美國辦事的主要目的是「破壞」、「包庇破壞者」、「蒐集情報」、「提供虛假情報」、「挑撥離間人民反中」五方面。

例如:林鄭政府搞2019年「修例風波」觸發「超級暴亂大龍鳳」、搞「區議會選舉舞弊」、2020至2022年「五波瘟疫」,而美國內奸漢奸韓正、夏寶龍、張曉明就不斷在中央政府內包庇林鄭政府的禍港官員,甚至林鄭月娥上年三月已經要求辭職,但也被這些漢奸拒絕,強迫她繼續禍港!

北京中央政府應該由解放軍中挑選20萬名最忠心愛國的精英人士,成立一個專業專門負責「反滲透秘密警察」部隊,必須學習「讀心術」和心理學,負責偵查那些「扮無能」及「包庇禍害國家官員」的失職官員、美國內奸。(為何要「秘密警察」?因為美國的收買滲透無孔不入,為避免他們被收買,一定要嚴厲保密他們的身份。)

例如:最近,上海疫情爆發,中央政府已經派遣副總理「孫春蘭」到上海,但疫情不但沒有解決,反而是更為嚴重!是孫春蘭在扮無能,抑或甚至根本就是她操控帶領上海市政府官員在搞禍害,那些每日「二萬多宗無症狀感染者」可能是虛假數據,是虛報誤報,目的是要使上海市癱瘓,破壞中國經濟!要知道上海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城市,停工一日等同幾百億元生產值。上海長期疫情對中國經濟極為不利,這個時候就一定要派遣「反滲透秘密警察」偵查孫春蘭及相關官員,一發現什麼不對勁,立即將她/他們拘捕,撤職查辦!

翻查2019年12月26日,武漢發現新冠肺炎,2020年1月「孫春蘭」也有去到武漢,但疫情沒有解決,反而是大規模爆發,2020年1月23日武漢要封城,但消息一早已經瘋傳出來,已經有500萬人從武漢向全國各地逃出去,這一切肯定是美國一早很有計劃要讓病毒廣泛在全國散播,而背後這個「漢奸指揮人」就是「孫春蘭」!

當一個人去到那裡,禍害就跟到那裡,這個人就是美國的內奸,就是漢奸破壞者!

中國有四名副總理,有兩個百分百肯定是美國內奸漢奸,而有一個「劉鶴」一度被網民比喻為晚清重臣李鴻章,在中美貿易戰中簽署中美第一階段協議的代表,因協議部分內容對中國不利,而該協議也被比喻為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美國之音報導指,美國總統唐納·川普前首席策略師史蒂芬·班農評價此次條約簽署是「最後,我們幾乎什麼也沒有放棄。堅持關稅,打垮了中國共產黨。」

近期,東航「波音飛機直墜事件」,中央政府派遣漢奸「劉鶴」去查,不但查不出事實的真相,好肯定查出的結果是「虛構故事」:說是機師自殺等等原因,結論一定與美國波音無關!

這些美國內奸副總理不斷在總理李克強處挑撥離間,於是,2020年5月28日,李克強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結束後,按慣例出席了總理記者會。在記者會上,李克強作出唱反調的說話:「中國當前有6億人口的每個月收入只有人民幣1000元左右。」2020年正值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提出的「精準脫貧」成就之年,李克強的言論可說是叛逆!究竟是否整個國務院都受了美國的顛覆操控?值得深入徹查!不過,根據現時情況推斷:中國國務院應該差不多全部被美國暗中操控了!

美國的滲透真的是無孔不入!無孔不入到簡直是恐怖!有三名副總理都被美國收買了,一直潛藏在中國的最高層內「搞破壞」、「利益輸送給美國」、「包庇破壞者」、「收集情報」、「挑撥離間」……!

最好應付方案和解決辦法是立法:立「公職人員(官員)扮無能罪」、「公職人員過失禍害國家罪」、「包庇公職人員罪」、「包庇破壞國家者罪」、「挑撥離間罪」、「公職人員利益輸送罪」……等等反滲透法律。

正式法律內容如下:
1. 「公職人員假裝無能罪」
任何公職人員忽然或突然在職務上假裝無能,與平常處理事情能力不符,或比較同級公職人員相對無能,處事不當 或 故意做成不當,或 意圖處理不當,引發/引起/引致/引導公眾禍害 或 國家損失 或 人民損失,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2. 「包庇公職人員罪」
任何公職人員包庇任何公職人員,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包庇」包括:
(a) 明知有公職人員犯錯,仍然沒有任何懲處懲罰;
(b) 明知有公職人員無能,仍然留用或甚至舉薦升級;
(c) 明知有公職人員犯罪,仍然留用不舉報;
(d) 明知有公職人員處事不當,仍然留用或甚至升級;
(e) 有領導人在其領導區域內出現特大事故,但仍然沒有被執行合適停職、懲處、懲罰;(例如:香港特區出現暴亂是因為特首故意搞「修例風波」而觸發的,特首應該被停職查辦!)
(f) 發現/懷疑有公職人員勾結外國勢力,仍然不舉報……等等包庇罪。

3. 「挑撥離間罪/假新聞罪」
任何人在真的新聞內容內加入少許一至兩句虛假的內容 或 未經證實的訊息和謠言,意圖散播偏見、歧視、仇視、仇恨,使人民市民對國家/社會/種族/社群造成不滿/示威,甚至暴亂,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所以,立「假新聞法」是必須且當務之急!

4. 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提供虛假情報、數據、誤導訊息,引發/引起/引致/引導 公眾禍害 或 國家損失 或 人民損失,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5. 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勾結外國勢力而作出損害國家、社會、人民的行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6. 如果在一個地區出現重大事故;例如:暴亂,在合理時間如1個星期內沒有合理解決,警務署長立即要被停職徹查;如果2個星期沒有合理解決,繼任的警務署長立即要被停職徹查;如此類推務實務求盡快解決問題。否則,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以上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肉體死亡後,靈魂立即會被上帝判處永遠監禁在地獄星金星的「煉獄層」,永遠受苦,永不超生!

如果有這些法律,2019年武漢爆發新冠疫情,那些禍害國家的官員和醫務人員就可以繩之以法,嚴懲不貸!不會像現時還當他們是國家英雄,頒發獎章給他們!

林鄭政府搞出這麼多傷天害理的事,而美國內奸漢奸韓正、夏寶龍、張曉明就不斷在中央政府內包庇林鄭政府的禍港官員,如果有這些法律,早就可以將他們繩之以法,嚴懲不貸!

【《禁止核武》是極度愚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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